“先大人后小孩”的保险原则值得商榷

  • 2019/6/24 14:20:43

导读:现在很多重疾险为了突破保监会的限制做高保额,把18周岁前身故的责任降为了退还所交保费(有的是赔2倍所交保费)。

我也一直认为孩子作为一个纯消费者不创造价值,没必要像大人一样做高额的身价保障,所以,一般也很少给孩子单独再配置意外险。

看到同业朋友发的这条消息,我心里边还是很触动的。

孩子没抢救过来,如果保险理赔上还没有点点安慰,感情上的打击还是很大的。

虽然没造成财务的成冲击,但造成了很大的感情冲击,看来还是有必要给孩子配置些意外保险。

我们经常会说“买保险要先大人后小孩”,我觉的这一原则还是有待商榷的,至少不全对。

“先大人后小孩”的保险原则值得商榷

比如说在购买医疗险时,家庭成员是同等重要的,甚至孩子的医疗险比大人更重要。

家人无论谁生病了都得花钱,都得需要保障。任何人无钱治疗都可以放弃,唯独孩子患病即使没希望也不会放弃治疗,这是中国人人性的共同点。

所以,医疗险上一定是先孩子后大人。

以前很多人喜欢给孩子买保险,不愿给自己买。现在很多人受“先大人后小孩”原则的影响,比较关注大人的风险,而忽略了给孩子的规划。

我反对在孩子身上投入太多的钱做保险规划,也反对不给孩子做任何保险规划。孩子的规划少则几百,多则几千就能把保障做的足足的,为什么要把这风险自担呢?

还是检查一下孩子的保单,没为孩子买保险的尽快买上,买的不全的尽快补全。

光给孩子买没给大人买的你更落后,赶紧把欠孩子的责任给补上,孩子的最好保障是父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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